地下工程均有較厚、堅固的鋼筋砼結構,利用結構砼,增加有限成本,就可以獲得優良的防水砼。防水砼具有很強的防水能力,可以達到抗滲等級,這是其它任何防水材料所不及的。但是它是多組份現場濕作業施工的產品,因施工需要,必須加入多余的水,當水分蒸發,余留許多毛細孔形成滲水通道。再者現場濕作業的條件,很難做到百分之百的完善,存在局部的孔、洞是現實的,目前尚無能力完全克服。另外由于水分蒸發和溫差常常使砼在硬化過程中產生收縮變形,從而形成微細裂縫甚至較大通縫。為了防止防水砼的毛細孔、洞和裂縫滲水,應在結構防水砼的迎水面應設置附加防水層,這種防水層應是柔性或韌性的,來彌補防水砼的缺陷,因此地下工程防水層設計應以防水砼為主,再設置附加防水層的封閉層和主防層。我國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》對地下工程結構防水作出了專門規定,規定如下:
(1)地下工程的防水設計應遵循“以防為主,防排結合,因地制宜,綜合治理”的原則。
(2)防水工程設計應該遵循“防排結合”、“迎水面設防”的原則,并采用“多道設防”、“復合防水”、“節點密封”等措施。地下防水層是長期受水的浸泡,處于潮濕和水滲透的環境,而且常常有一定水壓力,防水層埋置在地下具有永久性、不可置換性,必須長期耐久。